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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观察组(38.4士9.2)岁;对照组(37.9士8.8)岁
用法用量
对照组:本组常规应用CHOP方案治疗,用药方法:环磷酞胺(由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国药准字H32030856)750mg/m2静脉滴注,dl;长春新碱(由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药准字H11021573)1.4mg/m2静脉滴注,dl;多柔比星(由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国药准字H14023143)50mg/m2静脉滴注,dl;泼尼松(由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国药准字H32022728)100mg/m2静脉滴注,dl-5。1次//3周,连续用药4-6周。治疗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及不良反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心电图,积极予以抗生素预防感染。观察组:本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利妥昔单抗,于每次CHOP方案前1d,取利妥昔单抗375mg/m2加人0.9%等渗溶液或者5%葡萄糖溶液稀释至1mg/mL后予以静脉滴注,初始滴速不超过50mg/h,并予以心电监护,在无明显不适症状的情况下,逐步增加滴速至100mg/h。用药前30min予以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mg,肌内注射苯海拉明40mg。CHOP方案及疗程同对照组。
疗效评价标准
根据NHL国际疗效标准进行疗效判定:完全缓解(CR):病变完全消失且维持1个月以上;部分缓解(PR):病变缩小≥50%,维持时间≥4周;稳定(NC):病灶缩小<50%或者增大≤25%,维持>1个月;进展(PD):单个或者多个病变增大>25%或者有新病灶出现。总有效率=(CR+PR)/总有效率x100%。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9.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2.4%(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P>0.05)。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利妥昔单抗的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在乏力、发热、寒战、恶心、头痛、瘙痒、低血压、水肿、皮疹、肿瘤部位的疼痛感、支气管的痉挛等方面,均是炎性介质所介导而产生的不良反应,多是以肿瘤坏死因子α、白细胞介素β及干扰素Y所引起的,少见过敏性反应,且不良反应与滴速有关。利妥昔单抗的不良反应在首次的输注时比较的明显,与患者的输注速度及输注持续的时间存在相关性,所以输注过程中应对患者的滴注速度进行一定的控制。
信息来源
《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方案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疗效观察》,中国医药指南,201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