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洪涝灾害疾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
文号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6]180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遭遇大雨或暴雨天气,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在洪涝灾害常见疾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调,全力做好洪涝灾害疾病防治工作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洪涝灾害的严峻形势和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统筹本地区中医药行业参与洪涝灾害防病治病工作的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卫生计生、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工作动态;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洪涝灾害疾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切实落实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在掌握相关信息、了解灾区中医药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注重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配合。


 


  二、加强指导,做好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治疗工作


  针对洪涝灾害常见皮肤病,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洪涝灾害常见皮肤病中医药防治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参照我局制定的方案,立足灾区实际,加强对灾区疾病防治的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要充分考虑灾区的气候、生活条件等情况,坚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选择的药物应方便灾区群众服用,选择的防治方法要简便易行,积极采用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便于医务人员和广大民众应用。


 


  三、积极开展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知识与方法。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居住环境的除瘴避秽、日常饮食的选择、常见病的预防以及常用保健方法的应用等。


  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通过组织提供中药等中医药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并在灾民集中居住地开展中医药防病知识讲座等活动,指导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应用简易可行的中医药方法预防疾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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