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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等7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等7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内容
现发布《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等7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代替GBZ 106—2002);
GBZ 128—2016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代替GBZ 128—2002);
GBZ 129—2016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代替GBZ 129—2002);
GBZ 207—2016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代替GBZ 207—2008)。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69—2016 尿样中总α和总β放射性检测规范;
GBZ/T 270—2016 矿工氡子体个人累积暴露量估算规范;
GBZ/T 271—2016 核或辐射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准则。
上述标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GBZ 106—2002、GBZ 128-2002、GBZ 129-2002、GBZ 207—2008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