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血液安全技术核查的通报
文号
(国卫办医函[2016]243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推动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保障工作,2015年12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国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对部分血站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不断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成立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河北、辽宁、内蒙古等10个省份成立由副省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吉林、河南、江苏、甘肃等22个省份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或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河北、江苏等省份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级文明单位每年组织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河北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领导同志带头献血,山东省公安厅每年7月1日组织团体无偿献血,青岛市确定全市公务员献血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其中,省、地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平均每年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的频次分别为1.6次、2.1次和4.3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形成督导、反馈、整改的工作促进体系,有效保证了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着力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一是无偿献血网络逐步完善。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经费投入,完善献血网点布局。本次抽查33家血站,2010年、2015年设置固定采血点数量和2020年规划设置固定采血点数量平均为3.8个、5.6个和8.2个;采血车为3.3辆、3.9辆和4.8辆;送血车为4辆、4.5辆和5.7辆。二是无偿献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血站加强对献血者回访工作,强化与献血者沟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探索预约献血;河北、江苏等省份强化血液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简化临床用血报销程序,实现省域内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报销用血费用;成都市开通无偿献血公交专线;焦作市中心血站设立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每年拿出20万元资助品学兼优且热爱公益事业的贫困大学生。三是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方式不断拓展。各血站通过电视、报刊、短信、节假日现场活动、印发宣传册等传统方式宣传无偿献血工作,发动当地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单位团体无偿献血。各血站完善信息公开和开放日制度,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向社区和农村延伸。甘肃省举办了全省采供血工作摄影及微电影征集活动;深圳市中心血站开发手机移动APP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和服务;河南省驻马店市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农村献血量占全市无偿献血总量的55%。


  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1320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较2014年增长1.6%;采血总量达到2220余万单位(4440吨),基本保障临床用血需求。


  (三)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实现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均高度重视核酸检测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召开专项会议协调、部署、推进工作,抓紧核酸检测设备招标、采购以及实验室改造,2015年实现了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其中,黑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卫生计生委与各地市卫生计生委签订责任状,倒排时间表。山西、江西等省份将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进度缓慢地区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各血站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建立血液管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不断健全采供血全过程的血液质量管理制度,按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不合格血液产品不断减少,与血液质量相关的不良事件持续下降。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地按照核酸检测要求,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配备,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四是实验室质控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对新开展核酸检测血站的能力评估,血站实验室质控能力不断提升,整体上达到较高水平。


  (四)不断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工作。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临床合理用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强化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工作。本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建立内部监督、管理、评价、公示制度,医务人员对临床合理用血的认识不断提高,在区域内临床合理用血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多数地区医疗服务量快速上升的同时,临床用血量相对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血站反映,当地部门间无偿献血协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其设置固定采血点和停放采血车存在困难,影响血液采集工作。


  (二)部分地区临床血液供应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省份互助献血率较高。在互助献血较高的地区,临床用血存在供需矛盾,互助献血率位居前5名的省份为海南(35.6%)、广西(25.9%)、新疆(11.7%)、甘肃(9.5%)、广东(9.3%)。二是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等还需加强。调查发现,部分公众对无偿献血存在认知误区,甚至认为无偿献血有损健康,影响献血积极性。三是部分地区血站员工积极性有待提高。一些地区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未建立与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影响了血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


  (三)临床合理用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工作流程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功能不相适应;部分临床医生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意识淡薄;个别医疗机构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性技术推广力度有待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做好血液保障工作。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要继续加强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将血站服务体系建设与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促进、同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血站运行保障机制。要指导血站完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制度,逐步提高人口献血率,不断增加血液供应量。根据《献血法》规定,互助献血不得作为血站日常招募方式,互助献血率较高的地区,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仅在稀有血型和急救用血等情形下方可启动互助献血。各省应当制订和完善血液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工作。各地要巩固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指导血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血站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三)继续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工作。各地要不断健全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和评价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制定应急状态临床用血方案,建立以单病种质量管理为基础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推广合理用血新理念,规范用血标准,严格用血指征。积极推广减少术中出血的成熟技术,节约血液资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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