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的通知
文号
(国药监安[2003]25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下称《目录》)品种。
    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300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制剂51个(甲类非处方药24个,乙类非处方药27个),中成药制剂249个(甲类非处方药192个,乙类非处方药57个)。《目录》公布后,请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