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文号
(农医发[2015]13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重庆市等1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5年3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81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5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5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76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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