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2015月1月21日,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发〔2014〕66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66号文件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国发〔2014〕66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作为加强学校综合管理、改善和美化学校环境、培养学生健康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校园环境。要继续配合发改、水利等部门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别要对《规划》确定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各项具体目标的实现;要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积极争取支持,将学校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监测范围,定期进行水质卫生监测,确保学校师生饮用水安全。要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相关项目,大力开展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要在爱卫办的指导下,摸清学校非卫生厕所的基本情况,制定学校非卫生厕所改造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改厕工作,逐步消除学校非卫生厕所;要加强改厕后续管理,教育和引导学生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深入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洁制度,重点做好学校垃圾、污水处理和清理学校卫生死角,有效改善学校环境卫生。
三、切实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以体育与健康课程为主要载体,保证健康教育课时安排,并结合其他相关课程、专题教育、板报宣传等落实健康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培计划”及地方对体育及相关学科教师和教研员的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健康教育教学能力,保障健康教育教学效果。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所有学校开足开好体育课程,确保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努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四、积极开展学校控烟工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要求,落实各项控烟措施,特别要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落实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和校园全面禁烟以及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的要求,全面推进无烟学校创建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与卫生计生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近期,要重点加强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健全晨检及因病追查与登记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维护师生身体健康。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结合教育和当地的实际,对新时期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订2015年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于3月1日前将部署情况和工作计划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教育部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