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号
(国卫办疾控函[2015]124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3月24日是第2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推动《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目标的如期实现,请各地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继续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行业内树立法制意识,依法依规防治结核病,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尽可能地发现更多的结核病患者,并为每一位结核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治愈。


 


    二、活动内容


    (一)统筹资源,组织落实系列宣传活动。


    各省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动员社会参与在结核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好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特点,统筹安排宣传经费,制订并落实2015年带经费预算的宣传计划,发挥结核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及专业优势,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


    (二)广泛动员,激励志愿者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


    各地要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铁路、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大众媒体,促进各部门各媒体坚持结核病宣传的公益性并纳入相关工作安排。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并积极开拓其他合作渠道,动员社会各界以不同形式共同参与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各地要维护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宣传平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以不同形式,激励志愿者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三)利用社会化媒体,灵活开展常态化知识和信息传播。


    自2012年起国家及各省相继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化媒体和网络自身的优势,紧紧围绕结核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知识,倡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切实履行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以适合网络传播的形式,开展互动性强、趣味活泼的日常传播活动,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三、相关要求


    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活动,我委组织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寄发。各地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适合当地的宣传品,组织好印发和张贴使用工作。


    各地要及时将主题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请将活动书面总结(包括照片、视频等材料)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张炜敏、王巍


    联系电话:010-68791779、68792662


    传真:010-68791806


    邮箱:tbmoh@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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