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文号
(农医发[2013]31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省份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非试点省份也要及时组织建立本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农业部


    2013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