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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内容
按照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的通告》(国食药监办〔2008〕595号)要求,自2010年10月18日起,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
现将列入《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品种目录》内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硫酸庆大霉素等药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葡萄糖测试条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