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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化痔灵片”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化痔灵片”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痔灵片”标准(标准编号为WS3-B-2294-97)收载于原部颁标准12册。经我委核查,该标准【鉴别】(3)中的“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应更正为“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