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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YY 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勘误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行业标准YY 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勘误单的通知
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医疗器械行业标准YY 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有误,遗漏了表4的内容(见附件),经全国医用光学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核实,现予以勘误。本勘误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YY 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勘误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
YY1036-2004《压陷式眼压计》勘误单
1、5.8条后增加
表4 示值误差
眼压计刻度值(格) | 压针移动距离(mm) |
起始 | 示值 | 理论值 | 允许误差 |
0 | 5 | 0. 25 | 士0.01 |
0 | 10 | 0.50 | 土0.02 |
0 | 15 | 0. 75 | 士0.03 |
0 | 18 | 0. 90 | 士0.05 |
2、5.10条中“表4”改为“表5”;
3、7.3条中“表5”改为“表6”;
4、7.4.3条中“表6”改为“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