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文号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评价工作,2012年我局印发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近年来,随着医改不断深入,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对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在总结评估以往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对2012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是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基本依据,各地对此不得进行删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遵循“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本辖区中医药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等。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我局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依据评审标准制定本辖区的评审专家手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另行印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 系 人:李佳殷  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797、59957687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联 系 人:汤 恺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796、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电子邮箱:yzszxmz@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