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执行生产体系考核要求的通知
文号
(国药监械[2002]203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对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性,为确保其使用的安全,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国务院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的要求,在我局国药监械[2001]583号规定的八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需执行生产体系考核的基础上,我局对其他部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见附件)也要求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执行生产体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按《细则》执行生产体系考核的其他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一)基本结构属于或可归于输液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二)基本结构属于或可归于注射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三)接触血液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我局《关于实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44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生产体系考核。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即可接受本辖区内的上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换(发)证申请及检查验收工作。
    四、本通知要求执行《细则》的产品,在履行产品注册或注册换证时,企业应提供实施生产体系考核的全套资料,经复审合格,方可给予注册或注册换证。
    附件:部分需执行《细则》考核要求的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部分需执行《细则》考核要求的医疗器械目录

    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自毁式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加药式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避光式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紫外线照射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给养式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透明式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降解材料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采血器(新式)
    其他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产品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医加医疗器械| 膏药生产厂家|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02000535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