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重庆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设生物制品进口备案职能的批复
文号
国药监药注函〔2019〕9号
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设生物制品通关备案及进口检验功能的请示》(渝药监文〔2018〕1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精神,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134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了考核评估,基本符合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对生物制品进口检验的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设生物制品进口备案职能。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重庆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办理生物制品进口备案手续。


  二、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进口生物制品的口岸检验工作。对目前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尚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品种、项目以及按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由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根据重庆市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抽取样品后,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行检验。重庆市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凭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三、你局和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药品进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