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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关于2017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报纸第二批)监测情况的通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关于2017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报纸第二批)监测情况的通报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7年6月,我司对30个省(区、市)的1344份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30条次。天津共发布27条次,其中京津医院、建国中医院、益世教会医院、卫协医院分别在《今晚报》发布11条次、5条次、5条次、2条次,天津京津医院在《每日新报》发布4条次。江西上高县上甘山医院在《信息日报》发布1条次。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在《三秦都市报》发布1条次。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乌鲁木齐晚报》发布1条次。此30条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其中19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15条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协助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 莉 黄 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2 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
2.2017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二批)信息监测分省(区、市)统计表及违规广告样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