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医药产品
医保药品
一键查询
中标目录
医药招标
数据中心
医学资料
医药新闻
医药展会
OTC药品
保健品
医疗器械
处方药
专科药
中医药
器械中标目录
药品批发行情
求购信息
医药下载
当前位置:药药网 / 医药法规 / 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文号
内容
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产品
更多>>
自学中医的中医处方系统
嵊州市贝勤电..
全国||不限
自带经方的中医处方系
嵊州市贝勤电..
全国||不限
中医处方系统AI
嵊州市贝勤电..
全国||不限
减肥针灸针
苏州市吴中区..
全国||全国
金戈时久润薄系列避孕套(光..
广州先灵葆雅..
全国||不限
隔物灸
陕西中烨药业..
全国||不限
远红外磁疗贴
陕西中烨药业..
全国||不限
磁灸热帖
陕西中烨药业..
全国||不限
穴位贴敷治疗贴骨科
陕西中烨药业..
全国||不限
远红外理疗贴 巴布贴
陕西中烨药业..
全国||不限
网站地图
-
网站开发
-
网站简介
-
会员服务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药品招商频道
-
药品信息排行
-
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SDA药品评审中心
|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
卫生部
|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
(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
医药代理商群2:
医药代理商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