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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海南新星参茸药业有限公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复司等6家公司(琼食药监市〔2008〕32号)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海南新星参茸药业有限公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复司等6家公司(琼食药监市〔2008〕32号)
内容
海南新星参茸药业有限公司、海南恩惠医药有限公司、儋州菁华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长康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大岛广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国丹药业有限公司:
你们6家公司关于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申请收悉。依照《关于印发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琼食药监市〔2007〕17号)、《关于印发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琼食药监市〔2007〕21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们公司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
请严格按照《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从事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发业务。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