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公布(第5号)
文号
内容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海南南杭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现予公布。

 

 

 

序号

原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批准延续的认证范围

批准延续日期

有效期延续至

1

H0100

海南南杭药业有限公司

定安县塔岭开发区

原料药(聚维酮碘)

2011-8-22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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