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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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国家药监局在沈阳市召开四省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座谈会。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交流了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无菌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药监部门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尤其是强化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进行了交流讨论。
  徐景和积极评价了今年以来四省(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风险治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智慧监管,按照年初全国工作会议的要求,扎扎实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督促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共同履行好全生命周期监管责任;要加大风险会商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同时推动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自四省(自治区)药监局相关人员,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医疗器械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等相关业务司局及中检院、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器械审评中心等部分直属单位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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