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药品检验所: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增加深圳市和珠海市为进口药品报关口岸。深圳市的口岸报验工作由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负责,珠海市的口岸报验工作由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负责。
进口单位可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由深圳和珠海二市组织药品进口并办理报验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O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