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号
药管市[2000]84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进一步在全国流通领域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在以前培训的基础上,再分3片,进行划片培训。培训地点:西部在重庆;华
中、华南在珠海;东北、华北在北京。培训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市场监督司、安全
监管司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此次培训,由(SDA)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具体承
办。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的负责人、市场监督处负责人、试点企业
负责人、执业药师或药师;

  二、培训时间
  1、重庆班:11月3日-6日(11月2日报到);
  2、珠海班:11月13日-15日(11月12日报到);
  3、北京班:11月27日-29日(11月26日报到)。

  三、培训内容
  1、实施分类管理的意义;
  2、流通领域中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4、药品分类管理中药师职责;
  5、药品经营企业如何适应药品分类管理;
  6、国际上药品分类管理的信息;
  7、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情况。

  四、其它要求

  1、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将此通知及时转达到
试点企业,并负责组织、协调好当地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工作;

  2、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SDA)培训的联络;

  3、培训期间收取培训资料、食宿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代表500元;企
业代表1000元。

  4、报名回执请于2000年10月10日前传真或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培训一
处。培训中心在10月20日、10月30日、11月10日前将3个培训班的入学通知分别传真
或寄至各省(区、市)的联络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勤、崔恩学
  联系电话:(010)68313344-0906或0928
  培训中心联系人:洪梅、王笑梅
  培训中心一处传真:(010)63409113
  电话:(010)63402255-1308或1310
  电子信箱:YPYC@263、NET
  培训中心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号 邮编:10007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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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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