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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内容
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及有关省
级药检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为全面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根据2000年全国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国药管市
[1999]400号),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
作。要认真组织好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自查,并做好派员协助国家监督检查的准备。对检
查中发现的假劣药材,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辖区管理的原则,依法查处。
二、调查中药材专业市场基本情况:
1、市场的组织经营、从业人员的管理;
2、市场的硬件建设、信息化管理;
3、市场区域分类是否整齐划一;
4、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措施。
三、监督检查中药材专业市场的重点内容:
1、中药材的质量情况;
2、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包括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中西成药、国家禁止经营的中药材等);
四、我司将组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及有关省级药检所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抽
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
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