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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药监局:
目前,吸毒者是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主要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的预防办法,艾滋病经注射毒品传播的迅猛势头仍未得到遏制,并正在向其他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扩散。为了尽快控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减轻吸毒者对海洛因的依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有关要求,卫生部、公安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以下简称《暂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
首批试点范围将按照“设置稳妥,严格控制”原则,选择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若干社区进行,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关于首批试点的审批,请参照《暂行方案》中的程序,确定试点机构,经省级工作组批准后,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司转国家工作组审批,批准后认真审慎地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暂行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