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认证有关问题的通告》(国食药监安〔2003〕288号)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2003年12月前已进行药品GMP改造企业(车间)的备案情况,经汇总,现予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