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我国药品的研究开发,指导药物研究单位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开展药品研究工作,我局自2003年5月开始正式启动了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指导原则的修订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指导思想,充分借鉴了ICH等技术指导原则。目前我局已制定了化学药物稳定性等16个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1.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和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3.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4.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5.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6.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7.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8.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9.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 10.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 11.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2.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3.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4.化学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5.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6.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此文档是“.pdf”的格式,如果您的机器没有安装Acrobat Reader软件,请点击下载“Acrobat Reader”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