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文号
国食药监市[2005]604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物警戒》等4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药物警戒


11-5219/R


北京市


京崇工商广字第0050


2


中国脑血管病杂志


11-5126/R


北京市


京朝工商广字第0340


3


医学研究通讯


11-2210/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


4


医药产业资讯


11-5174/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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