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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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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