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学药品技术标准等5个药品审评技术标准的通知
文号
国食药监注[2008]271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按照《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技术标准》、《多组分生化药技术标准》、《中药质量标准不明确的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含濒危药材中药品种处理原则》和《化学药品研究资料及图谱真实性问题判定标准》。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化学药品技术标准
     2.多组分生化药技术标准
     3.中药质量标准不明确的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
     4.含濒危药材中药品种处理原则
     5.化学药品研究资料及图谱真实性问题判定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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