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文号
国食药监安[2007]420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经国家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14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2.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碳酸钙口服混悬液


 


甲类


2


硝酸咪康唑阴道软胶囊


1.2克


甲类


 


 


二、中成药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3


银翘解毒软胶囊


每粒装0.45克


乙类


4


抗菌消炎片(薄膜衣片)


每片重0.51克


(相当于原药材1.0克


甲类


5


复方双花片


每片重0.62克


乙类


6


小柴胡泡腾片


每片重2.5克


甲类


7


湿毒清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8


骨疏康胶囊


每粒装0.32克


甲类


9


牛黄蛇胆川贝软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类


10


金鸡化瘀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11


肺宁口服液


每支10毫升


甲类


12


固本止咳膏


每瓶装(1)150克,(2)280克


甲类


13


连花清瘟胶囊


每粒装0.35克


甲类


14


祖师麻关节止痛膏


7厘米×10厘米


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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