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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收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来函,分别申请终止“心无忧片”、“和络舒肝胶囊”和“胃炎宁颗粒”中药品种保护。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提前终止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心无忧片”、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和络舒肝胶囊”和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胃炎宁颗粒”的中药品种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心无忧片”、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和络舒肝胶囊”和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胃炎宁颗粒”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
二、请浙江省、黑龙江省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回上述中药保护品种的审批件及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