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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收到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来函,分别申请终止“心安宁片”及“三七止血咀嚼片”中药品种保护。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提前终止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心安宁片”、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止血咀嚼片”的中药品种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心安宁片”、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三七止血咀嚼片”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
二、请山东省、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回上述中药保护品种的审批件及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