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有关问题的意见
文号
食药监办安函[2010]374号
内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有关问题的请示》(京药监安〔2010〕45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问题,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771号)中已明确规定,“各省局应当在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自查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局《关于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504号)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立核查工作档案。”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具有自身特点,对于核查结果处理问题,应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504号)中“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中的“处理原则”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一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