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2.《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7月4日
2021年第89号公告附件1 .doc
2021年第89号公告附件2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