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1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核查确认,标示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5个品种共5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第2期).xls
附件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第2期).doc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