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食品工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传统民生产业,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在关键期,小康社会建设处在决胜阶段,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食品行业发展,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满足城乡居民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现提出“十三五”期间食品工业发展意见。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食品工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支柱地位不断提升。2015年,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39647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87.3%,年均增长13.4%;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工业的比重从2010年的8.7%提升到10.3%。二是标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持较好水平。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发布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01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效显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保障水平逐步提升。2015年,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6.8%。三是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高。在食品非热加工、包装材料、在线监控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部分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屠宰加工、饮料灌装、乳制品加工等重点领域装备技术进步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东部地区继续处于领先和优势地位,中部地区利用农业资源禀赋推动食品工业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食品工业增加值比重增加。食品工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
但是,食品工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尚存差距。源头污染问题突出,部分食用农产品存在超标使用农兽药和滥用添加剂现象,食品冷链物流建设滞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高品质食品有效供给不足。随着食品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消费者对食品的方便性、营养化和安全水平更加关注,但高品质食品供应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难以很好适应消费变化,消费者信赖的自主知名品牌不多。三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食品工业基础研究薄弱,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加工技术储备不足。重大技术和高端装备依赖进口,自主研发水平较低。四是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部分行业副产物综合利用率不高,部分产品单位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仍然较高,节能减排压力加大。
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工业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食品跨国集团加快全球布局,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对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和挑战。另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各种国际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外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有利于我国食品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从国内来看,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方面增长预期放缓,人力、土地、环境资源保护等综合成本不断上升,食品工业保持高速发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食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与健康要求更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工业发展模式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的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食品消费需求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膳食消费结构改善,满足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更高层次的食品需求。
(二)基本原则
诚信为本、安全为基。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管理,健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食品监管能力。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强化食品品牌建设,培育国际品牌。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食品工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创新示范,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集约高效、绿色循环。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培育先进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促进食品制造绿色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食品工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协调推进、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食品工业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健全食品产业链,推进食品工业转型升级与关联产业交融互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内外统筹、开放合作。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构建渠道多元、供给稳定的进口保障体系,支持食品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推动形成互惠互利格局,提升食品工业开放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食品工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年均增长7%左右;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融合水平显著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突出成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深入发掘地方特色食品和中华传统食品。开展食品健康功效评价,加快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支持发展养生保健食品,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功能性油脂、益生菌类、生物活性肽等保健和健康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
提升产品品质。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开展重点品种和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搭建基于标识解析等技术的质量追溯信息化平台,形成上下游产业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档案,引导食品工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强化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食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打造百年食品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品牌对接,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鼓励知名食品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建设海外营销渠道,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开拓海外市场。积极挖掘新的品牌资源,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知名企业。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
完善产业组织体系。支持大型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建立海外原料和加工基地,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食品工业企业集团;引导中小型企业做优做精,鼓励小型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形成大型骨干企业支撑力强、中小型企业特色鲜明的协调发展格局。
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东部地区食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更好满足食品消费升级需求。鼓励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巩固食品工业支柱产业地位。支持东北地区食品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食品,打造成为支持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柱产业。
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在原料资源富集地区,选择一批已初具规模、地方特色突出的食品产业园区,以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集食品研发创新、检测认证、包装印刷、冷链物流、人才培训、工业旅游、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为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使关联企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使用、产品质量集中监管,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绿色制造。探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食品工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支持食品加工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加快应用节水、节能、节粮等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强化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加强副产物二次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有关政策,依法加快淘汰污染严重、能耗水耗超标的落后产能。
加强产业链建设。支持骨干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融合发展。鼓励食品企业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原料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生产,建立稳定的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健全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两化”融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突出食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食品领军企业。健全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资助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提高协同创新水平。
推动产业科技发展。重点围绕食品加工制造、机械装备、质量安全、冷链物流、营养健康等主要领域,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从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创新设计,强化原始创新能力,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食品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应用、关键装备自主化、创新成果产业化开发等,加强技术攻关,加快突破食品制造、流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构建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龙头,以地方和企业等各类食品技术创新中心为基础的资源共享、开放合作创新平台体系。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食品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完善食品工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创新服务平台,打造创业创新服务与投资相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工业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食品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制造,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开展食品制造智能工厂建设试点示范,提高智能化水平。支持骨干食品企业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食品工业与教育文化、健康养生深度融合,鼓励发展食品工业旅游、制造工艺体验、产品设计创意等新业态。规范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在线交易、电子支付及线上线下的一体化集成,创新电子商务与食品工业的集成应用模式。要围绕食品产业发展重大任务,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生产性服务,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统筹国内国外,扩大开放合作
健全对外开放新体制。加快探索食品工业对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积极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商)会等作用,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食品贸易中的地位和影响。
增强“走出去”能力。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战略,鼓励食品企业采取设立境外办事处和技术中心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支持加工企业到海外建立粮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要食品原料基地。鼓励开展对目标国法律、政策、标准、贸易规则等研究和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进入海外食品加工和研发领域,拓展营销网络,深度融入全球食品产业链。
提高“引进来”水平。结合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引进国外食品工业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鼓励外资进入营养健康食品制造、天然食品添加剂开发生产、食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适度扩大优质食品进口,优化食品及原料进口结构,满足不断升级的食品消费需求。
(五)增强监管能力,提高安全水平
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加快修订出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修)订食品标识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诚信体系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加快与国际标准对接。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给予严厉惩罚和重点监管,列入“红名单”的企业给予国家优惠政策的优先和重点支持,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强化食品产业链全程监管。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一致性。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实施专项治理工程,推进农业投入品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使用,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保护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加工制造、仓储物流、批发零售、进出口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全面加强现场检查,实现食品安全抽检品种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全面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水平。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追究机制。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有效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职责、任务、程序、标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食品工业良好发展环境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进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督检查频率,激励企业诚信守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产品标识、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假冒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依法确定收费范围,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合理降低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强市场、价格、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形成有利于企业、行业、产业良性发展格局。
(二)完善食品工业支持政策
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食品工业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及关键装备自主化等。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食品行业重大技术改造、食品工业“三品”战略和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等。落实《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稳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鼓励企业通过租赁方式流转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建设专用食品原料生产加工基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加强食品行业亟需中高端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梯度储备制度,支持企业引进优秀人才,鼓励各地把食品产业高端和创新人才纳入本地区优秀人才引进目录清单,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扎实、专业知识过硬的职业化、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支持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发挥其在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质量品牌建设、行业诚信自律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协调企业、科研院所,组织开展科技联合攻关,推动食品工业技术进步。依托行业组织,建立食品行业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发挥行业组织在品牌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好优秀品牌的宣传与产品推广工作。支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诚信自律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发展食品工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