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国卫办医函[2016]1182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6年5月18日,我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意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儿科医疗服务水平,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冬季将至,儿科将进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预计儿童患者数量将明显增加,医疗服务工作任务繁重,各地要早作安排,积极应对。现就做好2016年冬季儿科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相关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冬季是儿科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哮喘等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可能会引起局部性、阶段性、结构性医疗资源短缺,出现儿童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现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儿童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将其作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认真部署实施,密切关注儿科发病情况,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有效统筹调配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有效缓解儿科医疗资源不足导致的供需矛盾。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二、全力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疾病诊疗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冬季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动员、部署和准备,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提高疾病救治能力。要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妥善解决疾病高发期儿科医务人员不足问题,强化门急诊管理,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要加强儿科医疗服务技术力量,优化服务流程,畅通绿色通道,做好门诊和急诊之间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并在加强预约诊疗、充分告知的同时,做好儿童患者及其家属的疏导与管理,改善就医环境。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工作。要做好急救药品储备,确保急救设备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各急救中心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保证急救电话畅通,及时接警,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儿童患者。


 


  三、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渠道,针对传染性疾病、儿科季节性疾病防治,以及意外伤害防范等知识进行重点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儿科疾病发病率。


  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做好冬季儿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密切监测辖区内儿科疾病发病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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