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57号)
文号
2023年第57号
内容






































索引号



JGXX-2023-178



主题分类



监管信息 / 监督抽检信息



标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57号)



发布日期



2023-11-09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酸枣仁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酸枣仁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二、对该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1月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7号通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7号通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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