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拟推荐对象的补充公示
文号
内容
  按照《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经各单位推荐、材料审核、遴选推荐等程序,拟递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20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31106





  传真:010-88330512





  邮箱:zfszonghechu@nmpa.gov.cn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








2024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