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窒息
疾病名称
新生儿窒息
常见名称
草迷
初生不啼
闷气生
梦生
新生儿呼吸暂停症
婴儿假死症
英文名称
Asphyxia Neonatorum
定义
目前认为新生儿窒息尚缺乏一个明确的定义。本病是指胎儿在妊娠晚期和(或)分娩过程中,由于缺氧和(或)缺血所引起的各脏器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临床表现为生后无自主呼吸或呼吸不规则而且表浅,能建立规律而有效的呼吸,伴有低氧血症,酸中毒和高碳酸血症,是新生儿致残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国外新生儿窒息发生率为1.0%~2.0%,国内报道发生率为4.7%~8.9%。窒息及其并发症占新生儿死原因的33.5%。且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80%是由该病引起。衣村尤以偏僻地区的情况更为严重。
诊治
生后应立即进行复苏及评估,而不应延迟至1分钟Apgar评分后进行,并由产、儿科医生共同协作进行。

1. 复苏方案:



采用国际公认的ABCDE复苏方案。


A(airway)清理呼吸道;
B(breathing)建立呼吸;
C(circulation)维持正常循环;
D(drugs)药物治疗;
E(evaluation)评估。


前三项最重要,其中A是根本,B是关键,评估贯穿于整个复苏过程中。呼吸、心率和皮肤颜色是窒息复苏评估的三大指标,并遵循:评估一决策一措施一再评估+再决策·再措施程序,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完成复苏。

应严格按照A+B—+C+D步骤进行复苏,其步骤不能颠倒。大多数经过A和B步骤即可;复苏,少数则需要A、B及C步骤,仅极少数需A、B、C及D步骤才可复苏。

2. 复苏步骤和程序(图7—2)




最初复苏步骤(要求在生后15~20秒内完成):

保暖:新生儿娩出后立即置于预热的开放式抢救台上,设置腹壁温度为36.5℃;
减少散热:用温热干毛巾揩干头部及全身;
摆好体位:肩部以布卷垫高2~3cm,使颈部轻微伸仰(图7—3);
清理呼吸道:立即吸净口、咽和鼻腔的粘液,应先吸口腔,后吸鼻腔,吸引时间不应超过10秒。如羊水混有较多胎粪,应于肩娩出前即吸净口腔和鼻腔;肩娩出后、第一次呼吸前,应气管插管吸净气道内的胎粪;
触觉刺激:经上述处理后婴儿仍无呼吸,可拍打足底1~2次,或沿长轴快速摩擦腰背皮肤刺激呼吸。图7—2 新生儿窒息复苏步骤和程序
建立呼吸:

触觉刺激后如出现正常呼吸,再评估心率,如心率>100次份,再评估肤色,如红润或仅手足青紫可观察。
如无规律呼吸或心率<100次/分,应立即用复苏气囊进行面罩正压通气(图7—4、7—5、7—6)。通气频率40~60次/分,吸呼比1:2,压力20—30cmH20(2.0~3.0kPa),以可见胸动和听诊呼吸音正常为宜。
15~30秒后,再评估心率,如心率>100次/分,出现自主呼吸可评估肤色,吸氧或观察;
如无规律性呼吸或心率<100次份,需进行气管插管正压通气。
维持正常循环:

如气管插管正压通气30秒后,心率<60次份或心率在60~80次/分不再增加,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用中食指(图7—5)或双拇指(图7—6)按压胸骨体下1/3处,频率为100~120次份(每按压3次,正压通气1次),按压深度为2—3cm,或胸廓前后径的一半。 图7—5 复苏气囊面罩正压通气、中食指胸外心脏按压。
药物治疗:

肾上腺素:经胸外心脏按压30秒后,心率仍<80次份或心率为0,应立即给予1:10000肾上腺素0.1~0.3ml/kg,静推或气管内注入,5分钟后可重复一次。
扩容剂:给药30秒后,如心率<100次份,并有血容量不足表现时,给予全血、血浆、5%白蛋白或生理盐水等,剂量为每次lOml/kg,于5~10分钟以上静脉输注。
碳酸氢钠:经上述处理效果不明显,确定或考虑有代谢性酸中毒,可给予5%碳酸氢钠3~5ml/kg,加等量5%葡萄糖液,缓慢静脉推注(>5~10分钟)。
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有循环不良者可加用,为5—20~g/(kg·min),静脉点滴。多巴胺的作用与剂量大小有关,小剂量(<5ug/ min)有扩张周围小血管、降低小血管阻力,尤其对肾血管作用最明显。中剂量(5~10ug/ (kg·min)轻微影响血管肌肉的收缩,增加心搏出量。大剂量(10—20ug/(kg·min)使血管收缩,有升压作用。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情逐渐增加剂量,最大不超过20ug/(kg·min)。多巴酚丁胺是多巴胺的衍化物,能增强心脏的收缩力、增加心搏出量,但不增快心率,不影响周围血管的扩张和收缩。
纳洛酮(naloxone):用于其母产前4~6小时用过吗啡类麻醉或镇痛药所致新生儿呼吸抑制时,每次0.1mg/kg,静脉或气管内注入,间隔0.5—1小时可重复1—2次。


3. 复苏后监护与转运



复苏后仍需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尿量、肤色及窒息引起的多器官损伤。如并发症严重,需转运到NICU治疗,转运中需注意保温、监护生命指标和予以必要的治疗。
诊断
根据典型病史及Apgar评分即可确诊。
鉴别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医加医疗器械| 膏药生产厂家|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02000535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