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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中毒
定义
镉中毒主要是吸入镉烟尘或镉化合物粉尘引起。一次大量吸入可引起急性肺炎和肺水肿;慢性中毒引起肺纤维化和肾脏病变。接触镉的工业有镉的冶炼、喷镀、焊接和浇铸轴承表面,核反应堆的镉棒或覆盖镉的石墨棒作为中子吸收剂,镉蓄电池和其他镉化合物制造等。日本报告”痛痛病”是因长期摄食被硫酸镉污染水源引起的一种慢性镉中毒。
诊治
急性镉中毒:
急救处理:口服中毒尽早用温水洗胃、导泻,并予补液,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急性吸入性中毒应及早撤离出事现场﹑保持安静,卧床休息,吸入氧气,保持呼吸道畅通,可用10%硅酮雾化吸入,以消除泡沫,肾上腺皮质激素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宜早期定量使用。
驱镉治疗:可给予依地酸二钠,加入适量2%普鲁卡因肌肉注射。有明显肾损害的患者禁用该药,可改用二巯基丁二酸钠,口服或注射。
对症处理:急性食入性镉中毒时主要采用对症治疗,给予大量补液﹑注射阿托品用来止吐和消除腹痛,给予抗生素防止继发感染。重症病人可予血液透析治疗,同时给予驱镉治疗。
慢性镉中毒:一般不主张驱镉治疗,因与络合剂结合的镉使肾镉积蓄量增加,加重肾毒性。以对症治疗为主。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治疗慢性镉中毒已引起临床关注。
诊断
急性镉中毒:根据接触史和呼吸道症状、胃肠道表现,诊断不难。
慢性镉中毒:除职业史和临床症状外,结合胸片、肺功能、肾小管功能和尿镉等做出诊断。
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标准参见国家标准GBZl7-2002。
鉴别
食入性急性中毒应与食物中毒、急性胃肠炎等鉴别;吸入性急性中毒应与上呼吸道感染、心源性肺水肿等相鉴别。慢性镉中毒需与其他重金属或药物致肾功能障碍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