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应早期确诊,尽早治疗,以减小对脑发育的损害。一旦诊断确立,应终身服用甲状腺制剂,不能中断,否则前功尽弃。饮食中应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及矿物质。
甲状腺制剂有两种,
L—甲状腺素钠:100μg/片或50μg/片,含T
4,半衰期为一周,每日仅有T
4浓度的小量变动,血清浓度较稳定,每日服一次即可。一般起始剂量为每日8~9μg/kg,大剂量为每天10~15μg/kg。替代治疗参考剂量见表17-3;
甲状腺片:40mg/片,是从动物中提取出来的,含T
3、T
4,若长期服用,可使T
3升高,该制剂临床上已基本不用。
用药量应根据甲状腺功能及临床表现进行适当调整,应使
TSH浓度正常,血T
4正常或偏高值,以备部分T
4转变成T
3。新生儿甲低应在开始治疗2~4周内使血清T
4水平上升至正常高限,6~9周内使血清TSH水平降至正常范围。
临床表现:大便次数及性状正常,食欲好转,腹胀消失,心率维持在正常范围,智能及体格发育改善。药物过量可出现烦躁、多汗、消瘦、腹痛、腹泻、发热等。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随访,治疗开始时每2周随访1次;血清TSH和T
4正常后,每3个月1次;服药1~2年后,每6个月1次。在随访过程中根据血清T
4、TSH水平,及时调整剂量,并注意监测智能和体格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