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
疾病名称
失眠
常见名称
入睡和睡眠障碍
入睡和维持睡眠障碍
失眠症
不眠症
入睡和保持睡眠障碍
英文名称
Insomnia
定义
失眠症(insomnia)是以入睡和(或)睡眠维持困难所致的睡眠质量或数量达不到正常生理需求而影响白天社会功能的一种主观体验,是最常见的睡眠障碍性疾患。
诊治
失眠症的治疗包括非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


睡眠卫生教育和心理治疗: 首先让患者了解一些睡眠卫生知识,消除失眠带来的恐惧,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根据自己的习惯安排好合理的睡眠时间,尽量不要饮酒,午后和晚间不要饮茶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多做一些体育活动。对于比较严重的失眠患者可进行睡眠行为的控制:有睡意时方上床睡觉;不要在床上做与睡眠无关的事如看书、看电视等;白天尽量不要午睡;睡前2小时避免做剧烈的体育运动,如果上床后15~20分钟仍未入睡则起床到另外房间做一些其他事情,有睡意时再回;无论在夜间睡眠多久,早晨应定时起床等。此外睡前适当进食可以帮助入睡。
药物治疗: 由于睡眠药物多数长期服用会有药物依赖及停药反弹,原则上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间断给药(每周2~4次)、短期用药(常规用药不超过3~4周)、减药缓慢和逐渐停药(每天减掉原药的25%)。

治疗失眠症的药物包括第一代巴比妥类、第二代苯二氮卓类及第三代非苯二氮卓类。巴比妥类目前很少用于失眠症的治疗,仍有使用司可巴比妥。苯二氮卓类药物是曰前使用最广泛的催眠药,此类药物可缩短入睡时间、减少觉醒时间和次数、增加总睡眠时问,是安全性、耐受性较好的催眠药。缺点是比较容易形成药物依赖、停药反跳和记忆力下降等,但一般短期使用不会出现药物依赖。此类药根据半衰期长短分为3类:①短效类(半衰期<6小时):常用的有三唑仑、咪达唑仑、去羟西泮、溴替唑仑等,主要用于入睡困难和醒后难以人睡;②中效类(半衰期6~24小时):常用的有羟基安定、氯羟安定、艾司唑仑、阿普唑仑、氯氮卓等,主要用于睡眠浅、易醒和晨起需要保持头脑清醒者;③长效类(半衰期24小时以上):常用的有地西泮、氯硝西泮、硝基西泮、氟硝西泮、氟西泮等,主要用于早醒。长效类起效慢,有抑制呼吸和次日头昏、无力等不良反应。

新型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包括佐匹克隆( zopiclone)、唑吡坦(zolpidcm)和扎来普隆(zaleplon)等。这类药物具有起效快、半衰期短、次晨没有宿醉症状、药物依赖和停药反跳少等优点,是目前推荐为治疗失眠的一线药物。

其他药物如抗焦虑药物、抗抑郁药物、褪黑素等对失眠症也有一定的疗效。
诊断
目前国际上对失眠症诊断有三个标准,即美国睡眠医学学会( AASM)制定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Sleep Disorders,ICSD-2)、美国精神病学会(APA)制定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Diagnosis and Statistlcal Manual,4th edition,DSM一Ⅳ)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疾病的国际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lOth edition,ICD-1O)。根据国际标准,国内制定了中国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诊断标准不尽相同,但有以下共同点:


患者主诉有失眠: 包括入睡困难(卧床30分钟没有入睡)、易醒、频繁觉醒(每夜超过2次)、多梦、早醒或醒后再次入睡超过30分钟,总睡眠时间不足6小时。有上述情况1项以上,同时伴有多梦、醒后有头昏、乏力等不适症状。
社会功能受损: 白天有头昏、乏力、精力不足、疲劳、昏昏欲睡及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认知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工作和学习。
上述情况每周至少3次,持续至少一个月。
排除各种神经、精神和躯体疾导致的继发性失明。
多导睡眠图作为失眠的客观指标 睡眠潜伏期超过30分钟;实际睡眠时间每夜少于6小时;夜间觉醒时间超过30分钟。


根据失眠持续时间将失眠分为短暂性失眠(1周内)、急性失眠(1周至1个月)、亚急性失眠(1~6个月)和慢性失眠(持续6个月以上)。一般短暂性失眠多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如短暂性精神因素、环境因素及时差等原因,这些原因的失眠症经过一段时问的调整可以完全恢复。长期失眠多由于心理因素、长期从事夜班、生活不规律及长期饮酒等因素导致。
鉴别
Epworth睡眠量表(ESS);夜间多相睡眠图(nocturnal polysomnographic recording,NPSG)记录;多相睡眠潜伏期测定(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MSLT)等,对鉴别诊断有益。MSLT可发现患者在1天的数小时中可有数次小睡,总的日间睡眠时间增加,睡眠潜伏期正常或缩短,特征性的表现为以REM为起始的睡眠(SOREMPs),SOREMPs出现的越多,越有助于发作性睡病的诊断,发现2次以上的SOREMPs一般即可诊断为发作性睡病。

但一次以上的SOREMPs对发作性睡病诊断的特异性不是绝对的。心律失常、无计划地变动工作、慢性睡眠剥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睡眠中周期性腿动等,均可出现2次或以上的SOREMPs,临床上均应注意鉴别。

对器质性躯体疾病导致的继发性失眠,应注意原发病的鉴别。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