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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所有患者化疗前均详细询问病史及行相关检查,评价心肝肾等脏器功能,治疗组给予4-6个周期的利妥昔单抗加CHOP方案治疗,每一周期21天。每个化疗周期前1天给予利妥昔单抗375mg/m2,利妥昔单抗用5%葡萄糖盐水或0.9%等渗溶液稀释至1mg/ml,静脉输注,开始速度为50mg/h,应用心电监护观察1-2小时,如无不良反应,每30分钟递增50mg/h,应用前30分钟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40mg。第2天予以CHOP方案化疗(环磷酰胺750mg/m2+表柔比星60mg/m2+长春新碱1.5mg/m2+泼尼松60mg/m2);对照组给予常规CHOP方案化疗。对于化疗后出现Ⅲ-Ⅵ度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者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有感染灶或发热时,给予敏感抗生素治疗,出现Ⅲ-Ⅵ度血小板计数下降时注射IL-11或输注单采血小板。治疗前后常规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和骨髓涂片等,同时行胸部CT,腹部、盆腔CT或(和)B超以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水平检查。
疗效评价标准
按照非霍奇金淋巴瘤国际疗效判断标准:①完全缓解(CR):指病变完全消失,超过1个月;②部分缓解(PR):肿块缩小50%以上,时间不少于4周;③疾病稳定(SD):病灶增大不超过25%或缩小不超过50%;④进展(PD)指1个或多个病变增大25%以上或出现新病变,总有效率为完全缓解加部分缓解。同时按WHO标准进行不良反应的评价。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治疗组总有效率(92.3%)明显高于对照组(61.5%),差异有显著性。两组不良反应比较发生差异无显著性。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在输注利妥昔单抗后有2例出现恶心、食欲缺乏,胸闷、气促者1例,无心慌、低血压等反应发生。治疗组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15例、血小板减少12例、感染2例、脱发22例、肝功能损害5例。对照组治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16例、血小板减少14例、感染3例、脱发23例、肝功能损害6例,两组不良反应比较发生差异无显著性(P>0.05),经对症治疗后均得到缓解不影响进一步治疗。
信息来源
《利妥昔单抗联合方案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临床研究》,中国医刊,201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