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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治疗组43.28±12.33岁,对照组48.36±15.18岁
用法用量
患者入院后完善实验室检查,积极抗感染治疗,若患者贫血严重,给予输注红细胞,若患者呈现血小板过低伴出血倾向,给予输注血小板悬液;对照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加服江苏常州制药厂生产的沙利度胺(反应停)首剂100mg/d,根据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4周开始增至300-400mg/d;实验组患者采用哈尔滨伊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亚砷酸10mg+维生素C3g+0.9%250ml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1次/日,同时加服江苏常州制药厂生产的沙利度胺(反应停)首剂50mg/d,根据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4周开始增至200mg/d。
疗效评价标准
疗效评价:参照《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2]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价,缓解:贫血和出血等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患者外周血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分别在1×109/L,4×109/L,(80-100)×109/L范围内,骨髓中原始和早幼细胞总计不足5%,维持6个月上;部分缓解:贫血和出血等临床症状消失,外周血原始和早幼细胞总计不足5%,骨髓中原始和早幼细胞合计较前减少至少50%,至少维持3个月以上;进步:贫血和出血等临床症状有所好转,在正常情况下患者血红蛋白较治疗前1个月的常见值增至少30g/L,骨髓中原始和早幼细胞总计有所减少[2];无效:患者通过积极治疗后尚不能达到以上标准。有效率=缓解率+部分缓解率,同时观察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消化系统、神经系统、肝功能、颜面四肢等),每周查血常规1次,复查肝功能、肾功能。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实验组患者临床疗效有效率为69.21%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42.31%,但不良反应发生率(30.77%)较对照组(65.38%)显著降低,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结果显示:实验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消化系统患者表现为恶心、腹胀、便秘、纳差、厌食;神经系统患者表现为头晕乏力、嗜睡、反应迟钝、头痛;肝脏系统患者表现为丙氨酸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及直接胆红素轻度升高;颜面四肢患者表现为轻微水肿。见表2。
信息来源
《亚砷酸联合沙利度胺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疗效分析》,延安大学学报,201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