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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脊髓部位的肌肉肌松剂。它一直单突触和多突触兴奋传递,并可刺激γ - 氨基丁酸( GABA )β受体而抑制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天门冬氨酸)的释放,从而降低兴奋性,抑制神经细胞冲动的发放,有效解除痉挛,但对正常神经肌肉接头处传递无影响。
药动学
本品在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单剂量口服 10mg 、 20mg 、 30mg , 0.5-1.5 小时后,其血药浓度分别达到 180ug/L , 340ug/L , 650ug/L ,相应的 AUC 与剂量大小成比例增加。分布容积为 0.7L/kg 。脑脊液中活性物质浓度较血浆中浓度低 8.5 倍。在血浆中清除半衰期平均为 3-4 小时,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30% ,大部分以原型排出,在 72 小时摄入量约 75% 经肾脏排出,其中代谢产物约占 5% ,其余部分岁粪便排出。主要代谢产物为β( P- 氯苯) - γ - 羟丁酸,无药理活性。
用法用量
初始剂量为 5mg , 1 天 2-3 次, 3 天后可增加 5mg ,直到出现理想的效果,最适剂量为 30-70mg/d ,每天最大剂量应小于 80mg 。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多表现为神经系统抑制,嗜睡、运动失调、呼吸抑制等。偶有头痛、失眠、眩晕、疲劳、便秘、低血压等。主要见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过大或老年患者。这些不良反应常为暂时性,减少剂量即可减轻或消失,一般较轻,无需停药。有精神病史者、脑血管疾病者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较多,有时可较严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白天嗜睡。恶性等症状,偶出现呼吸抑制、头晕、无力、精神恍惚、眩晕、头痛和失眠。偶然或罕见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肌震颤。眼球震颤、幻觉、噩梦。有些症状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还可能降低巴氯芬惊厥阈,易引发惊厥,有癫痫史者尤其应注意。
2. 消化系统:可有轻度功能紊乱,如便秘或腹泻。
3. 心血管系统:偶发低血压、心血管功能降低。
4. 泌尿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反应往往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分。
5.其他:可有视力障碍、味觉异常、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多数患者可出现对药物的反常反应 ----- 痉挛加重。有时某些患者可出现肌张力过低,使患者更难于行走或生活自理,通常在调整剂量后即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增加夜间剂量。
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或乙醇合用时,可增加镇静作用。当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增强巴氯芬的抗痉挛作用,甚至引起明显的肌张力过低。帕金森如同时服用左旋多巴。卡比多巴治疗时,可引起精神错乱、幻想和激动不安。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药期间不宜驾驶、高空作业等。应逐渐停药。服用过量,先洗胃引吐(昏迷者不可引吐)、必要时行气管插管,但呼吸抑制不可使用呼吸兴奋药。
1.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的患者,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护。
2. 对半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在应用抗癫痫药物的同时,宜在适当监护下使用巴氯芬。
3. 对有消化性溃疡或由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退的患者,宜慎用本药。
4. 因神经调节功能紊乱而影响膀胱排空的患者,如膀胱括约肌张力过高而导致急性尿潴留者,慎用巴氯芬后可改善。
5. 有报道长期使用巴氯芬后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障碍、幻觉、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可出现症状反跳现象,即痉挛症状一过性加重。因此,除非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量(如 1-2 周以上)在终止用药。
6. 由于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出现血清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故对患有肝病或糖尿病者,应定期检测上述指标,以观察有无受药物治疗的影响。
7.妊娠期间尤其在最初 3 个月,只有在抢救生命时才能使用本品,因其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应仔细判断治疗对母亲和胎儿的影响。巴氯芬的活性物质虽可进入乳汁,但由于量极小,对婴儿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