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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龄
治疗组:59±10岁;对照组:56±11岁
用法用量
血脂康组每人每次服血脂康胶囊2粒每日2次,疗程4周。力平脂组每人每次服力平脂胶囊1粒(0.2g/粒)每日l次,疗程4周。
疗效评价标准
按照1993年卫生部药政局制订的《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疗效评定标准判定。显效:达到以下任何一项者,TC下降≥20%;TG下降≥40%;HDL-CH升高≥0.26mmol/L。有效;TC下降10%~19%;TG下降2O%~39%;HDL-CH升高0.104~0.25mmol/L。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者。恶化:达以下任一项者,TC上升≥1O%,TC上升≥10%;HDL-CH下降≥0.104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