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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治疗组:40~75岁;对照组:40岁以下
用法用量
治疗前24h停用任何降脂药; 治疗组给予服降脂散2.5g ;一日三次对照组给予服烟酸肌醇脂O.4g ; 一日三次两组均服4周为一个疗程。
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血清TC下降≥20%或TG下降30%;有效:血清TC下降20%~10%,或血清TG下降30%~2O%;无效:血清TC下降<10%或血清TG下降20%。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TC治疗组:显效42例, 有效7例, 无效2例,有效率96.0% ;TC对照组:显效l3例, 有效10例, 无效8例.有效率74.2% ;TG 治疗组显效37例, 有效9例,无效5例, 有效率90.2% ;TG对照组:显效8例,有效14例,无效9例, 有效率71.0% ;在降低TC,TG有效率上两组比有显著性差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