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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
治疗组:37~62岁;对照组:31~67岁
平均年龄
治疗组:50.64±7.8岁;对照组:53.77±6.5岁
用法用量
治疗组:采用降脂合剂,每日1剂,水煎分2次口服。对照组:口服烟酸肌醇(广州白云山制药厂生产),每次0.4g,每日3次。
疗效评价标准
参照卫生部试行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有关标准拟定。显效:达到以下一项者:TC下降≥20%,TG下降≥40%,HDL-C上升0.26mmol/L;有效:达到以下任一项者:TC下降10~l9%,TG下降20~29%,HDL-C上升0.10~0.26mmol/L)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