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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医药继续教育现状分析
内容
(本文作者:天津中医药大学 李惠等) 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院校教育是基础,继续教育是关键。一个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成长,既需要在院校接受扎实的基础性专业教育,更需要在执业过程中不断接受继续教育,在边实践边学习中锻炼成才。因此,继续教育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必由之路。当前,大力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对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全面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中医药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完成新时期赋予我们的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我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取得的成就 上世纪80 年代后期,中医药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渐开始受到重视,上海、北京等地相继进行了试点工作。进入上世纪90 年代,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更是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十五”期间。 1.1 我国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形成,规模和实施领域继续扩大,教育质量和效益有一定的提高。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比率达到77.9%;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省、地市级中医院比率达到67.3%,县级中医院比率达到50.9%。近5 年来共实施国家级中医药教育项目1254 项,“十五”计划的有关主要指标基本实现。最近召开的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在“十五”期间做出贡献的65 个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100名优秀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1.2 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逐步健全,颁发了《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初步建立了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项目管理、学分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在组织实施专项继续教育中,建立健全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基本要求和培训大纲。为了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研制了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管理软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动态监管。 1.3 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化。以各类专门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专项继续教育有了较好发展,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推进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从2002 年起,全国组织开展了以培养创新型继承人为主的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942名中青年骨干被遴选为接班人。我国还组织实施了“名老中医药学术思想、经验传承”研究课题,将百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见解和临床经验加以研究提炼,建立了个体化诊疗和传承方法。近5年共组织10起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讲习班,有3000多人次参加学习。 1.4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了培养经费投入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项目,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人才培养,已初步显现成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农村基层优秀中医药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总结及推广项目,在全国选出310 名农村基层优秀中医师,总结他们的成才规律和临床经验,予以推广。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28个省(区、市)的4000余名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人员接受为期6 个月的中医药理论和临床技能的培训。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2 目前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形式 我国现代中医药继续教育模式很多,可以分为3 大类,具体为: 2.1 一般提高类模式:是指为了满足中医药在职从业人员在学识水平方面有所提高的需要而开展的各种教育项目,包括脱产进修、各种培训班(研修班、学习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远程(网络)教育、以及有计划的自学。一般提高继续教育模式可以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医药技术人员对学识水平一般提高的需要。 2.2 专项提高类模式:是指为了使特定从业技术人员群体达到特定的教育目的而开展的各种继续教育项目。专项继续教育对受教育对象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对是否参加具有一定程度的指令性。该类项目主要有:高级人才培训班、青年骨干培训班、专科培训班、社区中医药师培训班、基本理论培训班、基本技能培训班以及师承教育等。专项提高继续教育模式不仅培养了大批中医药骨干技术人才,而且解决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很多关键性问题。 2.3 学历提高类模式:学历提高的继续教育模式主要是由高等医学院校开办的成人教育,培养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办学层次有专科与本科两种,根据办学形式的不同,又分为函授教育、夜大学教育、全脱产教育以及远程教育。学历提高继续教育模式是我国中医药人才从低学历层次走向较高学历层次的必经之路,在近十年或更长些的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其中函授教育与远程(网络)教育模式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尤其是适合农村与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提高教育。 3 目前中医药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3.1 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农村、城市社区的覆盖面不广。一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完成名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研究”课题显示,我国农村在职中医药人员学历低、水平低,其中无学历者占36%,无职称者占17.95%,无执业资格者占15.16%,此问题在45 岁以上的中医药人员和村卫生室尤为突出。然而我国目前的27万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医药师几乎全部都在县及县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几乎没有中医药大夫。 3.2 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尚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考核和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中医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与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等相结合的有关规定在不少地区尚未落实。 3.3 国家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但在有些省市还缺乏相应的机构,或者说还不完善,存在着代管、兼管现象,缺乏专职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家文件精神的及时传达,不能在第一时间贯彻国家政策,以致难与国家保持同步运作。 3.4 目前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项目内容,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医务人员的不同要求,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选择的余地较小;缺乏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项目。而且,现已开展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教学方法还停留在课堂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形式上,这对于强调实践的医学专业来说并不适宜,教育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 4 我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医药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我国制定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4.1 中医药继续教育必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走突出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要遵循中医药学术特点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不断丰富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积极探索中医药继续教育新形式,大力开展现代远程继续教育,不断推进学分制继续教育工作。“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中医药经典理论培训、临床中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与临床技能培训,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继续教育模式,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上。 4.2 巩固和扩大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成果,继续开展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工作,在总结前三批继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第四批继承工作,再培养1000 名中医药继承人;开展第二批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再培养200名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启动西医师学习中医药高级研修项目,培养100 名能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解决临床问题的高层次临床人才。 4.3突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县级中医院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培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5000名,推进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提升县级中医院的中医药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根据《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继续开展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继续总结和推广农村基层优秀中医药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开展城市社区中医药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和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对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城市社区中医药类别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满足城市社区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4.4 继续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中医药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研究、探索中医药专科医师培训制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强调在岗实践训练,重视医德医风教育,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药主治医师水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长远规划,科学管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顺利高效实行。 4.5 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托现有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建设一批局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农村与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等)。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加强本地区各层次、各类别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 4.6 建立健全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评估制度,强化对受教育者与实施继续教育单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定期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认真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与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等密切结合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应规定的制度,并把单位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探索中医药继续教育新机制。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提高各类继续教育项目和各种人才培养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4.7 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统计制度、评估制度。强化对中医药继续教育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定评估指标,加强质量监控。疏通管理渠道,创新管理手段,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构建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管理体系,力争实现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 4.8 加强各级各类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取得多方的支持与指导,逐步健全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及各有关学术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理论和政策研究,研究执业不同阶段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涵、目标、任务与形式,提出具有中医药继续教育特点的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质量要求与标准,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政策。 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为中医药继续教育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目前从总体上看,中医药人才队伍的现状与承担新时期赋予的重要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中医药人才的素质和结构还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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